相关研究生: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字〔2018〕19 号),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完成学业,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业,或经短期延长可取得更好的成果者,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为做好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和学籍注册工作,现将2023年研究生延期毕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6级-2020级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9级-2020级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无需申请。
二、申请方法及审批流程
1.申请方法。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smu.edu.cn/)申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入口-研究生管理新系统(2020年秋季学期启用)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2.审批流程。学生申请——导师审批——培养单位教学管理老师、领导审批——研究生院审批。
3.审批截止时间。
学生申请:5月19日8:00-6月5日18:00。
导师审批:5月19日8:00-6月6日18:00。
培养单位审批:5月19日8:00-6月7日18:00。
研究生院审批:5月19日8:00-6月8日18:00。
三、申请注意事项
1.延期毕业以半年或一年为单位进行申请,到期仍不能毕业者,需再次提交申请;博士最长学制8年,硕士最长学制5年,申请延期时间不可超最长学制。
2.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请审批,逾期未完成审批流程者,延期毕业申请不成功,将不予注册学籍。
3.经审批同意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需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学费缴纳满三年即可。
附件:延期毕业操作指南(学生端、导师端和院系管理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