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

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阅读次数:  

为提升我校国际影响力,提高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学校现启动2021年“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研究生国外访学项目

资助我校优秀研究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学习及科学研究或支持研究生参加中、长期国际间学术活动的项目。项目时长分别为3个月和12个月。其中3个月期的项目优先资助前沿技术学习,12个月期的项目优先资助前往排名前列的学科或实验室的学习和合作。

(二)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资助我校优秀研究生参加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影响的国际会议(含线上会议)和技术培训(Workshop)。参加国际会议的研究生需要有会议发言或论文以海报形式被录用,时长为10天以内;参加同时有技术培训(Workshop)的国际会议时长不超过15天。

二、项目申请对象

(一)研究生国外访学项目

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或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拟于2021年9月入学的硕士研究生。

(二)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项目限额及资助经费

(一)项目限额

1.研究生国外访学项目,访学时长3个月,拟资助5人。

2.研究生国外访学项目,访学时长12个月,拟资助5人。

3.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拟资助10人。

(二)项目资助经费标准

1.研究生赴国外访学,访学时长3个月者,每人全额资助4万元人民币;访学时长12个月者,每人全额资助10万元人民币。

2.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每人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半额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申报及实施时间

(一)项目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至2021年6月25日。

(二)项目实施时间

申报项目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根据项目安排进行。

五、申报条件和程序

1. 选派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选派研究生应爱国爱校,诚实守信,具有为国家和学校发展贡献力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业务素质优秀。选派人员应完成课程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3)外语水平合格。应具备留学国家(地区)工作及生活的语言能力。

4)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等政府项目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者不得参与选派。

2.选派其他条件

1)项目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研究生基本学制规定时限。

2)前往学习的技术应是该学科本校未开展的前沿技术,开展的研究项目应是该学科的前沿课题。留学单位应为国际排名前列的学科或著名教授的实验室。

六、选派程序

按个人申报、培养单位审核、专家评议、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七、申报材料

(一)研究生国外访学资助项目

1.申请人综合素质材料,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外语水平等;

2.留学目的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

3.国(境)内外导师情况介绍(需要国(境)内外导师签字);

4.国(境)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及中文译文;

5.国(境)外留学的研修计划(需要国(境)内外导师签字);

6.出访行程路线(自“中国内地城市、离境之日”起,写至“中国内地城市、入境之日”止);

7.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

8.费用预算明细表

(二)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

1.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

2. 出访目的地国家发来的邀请信

3. 邀请信中文译文

4. 出访行程路线(自“中国内地城市、离境之日”起,写至“中国内地城市、入境之日”止)

5.会议投稿的证明材料

6.出国费用预算明细表

八、考核及管理

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九、有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按时完成选派推荐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以此项目为契机,积极搭建研究生国际化教育平台,切实把有发展潜力的优秀研究生选派到国(境)外访学进修和学习交流。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我校首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结合《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资助对象“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的工作,并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做到派出前有要求,派出后有跟踪和检查,回国后有考核,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4.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装订,于项目申报截止前,由项目申请人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研究生院北楼9楼902房)。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0

(联系人:苑琳琳;联系电话:61648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