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字[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首要职责,我院决定举办第六届“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8日
二、参评范围及名额
在我校招生的已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导师,本人及所带研究生未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校规校纪的行为。
根据各培养单位导师和在校研究生情况,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荣誉设置
本活动将在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中,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最终评选出“2020年南方医科大学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10名。获得该称号的导师,将在开学典礼上举行授予仪式,颁发奖杯、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典型宣传。
四、评价标准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今年初以来,面对疫情的肆虐,我校导师有的千里驰援武汉,有的奋战防控一线,有的全力投身新冠肺炎科研攻关,有的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政府精准防控,以实际行动践行了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要求。
为此,本次评选将在坚持原有“三大素质要求”、“七大职责履行”评选标准基础上,同时发掘和树立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导师典型,具体标准见《“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分表(含评分细则说明)》和《“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加分项目表》。
五、评选流程
1. 5月10日-6月8日,培养单位初评。培养单位依托《“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分表》(附件3)进行初评。
2. 6月20前,网络投票。将导师参评的相关材料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公众号上进行展示,并开展微信投票。
3. 6月30日前,展示评选。通过ppt等方式全面介绍立德树人好导师情况,评委根据《“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分表》(附件3)进行打分,具体展示方式待定。
4. 计算导师最终得分。导师最终得分=培养单位初评分*0.25+微信投票数换算得分*0.25+展示评委打分*0.50+加分项(附件4),其中微信投票数换算得分为根据总票数排名,第1~3名100分,4~6名95分,7~9名90分,以此类推。
5. 7月15日前,公示阶段。“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选结果于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公众号、各培养单位网站等平台上进行公示。
6. 9月30日前,表彰阶段。举行“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称号授予仪式,在全校范围内表彰及宣传。
六、申报材料
1.2020年“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推荐表(附件2,需纸质版、电子版);
2.立德树人好导师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包括个人简介、三大素质要求、七大职责履行、抗疫防控工作等方面情况。事迹材料需真实,材料作假将被永久取消申报资格。(附件2,需纸质版、电子版);
3.“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分表(培养单位打分盖章)(附件3,需纸质版、电子版);
4.照片2张(其中1张为个人生活照,1张为师生合影,照片规格不小于1MB)(电子版即可);
5.“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加分项目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需纸质版、电子版,证明材料纸质版即可)。
七、材料报送方式
各培养单位积极组织研究生按评选条件推荐导师,完成初评后,纸质材料(附件2、初评盖章的附件3、附件4及证明材料)请于6月8日17:00前提交至思政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997893786@qq.com。
“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选活动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