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字[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首要职责,我院决定举办第五届“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20日

二、参评范围及名额

在我校招生的已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导师,本人及所带研究生未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校规校纪的行为。

根据各培养单位导师和在校研究生情况,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荣誉设置

本活动将在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中,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最终评选出“2019年南方医科大学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8-10名。获得该称号的导师,将在开学典礼上举行授予仪式,颁发奖杯、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典型宣传。

四、评价标准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本次评选将采用《意见》中的标准,重点从三大素质要求(包括政治素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七大职责履行(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指导研究生获奖情况等方面考量,具体见《“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分表(含评分细则说明)》(附件3)

五、评选流程

1. 4月20日-4月25日,培养单位初评。培养单位依托《“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分表》(附件3)进行初评。

2. 5月1日-5月5日,网络投票。将导师参评的相关材料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会公众号上进行展示,并开展微信投票。

3. 5月20日前,现场展示评选。由推荐人进行现场展示,全面介绍立德树人好导师情况,评委根据《“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分表》(附件3)进行现场打分。

4.计算导师最终得分。导师最终得分=培养单位初评分*0.25+微信投票数换算得分*0.25+现场评委打分*0.50+加分项(附件4),其中微信投票数换算得分为根据总票数排名,第1~3名100分,4~6名95分,7~9名90分,以此类推。

5. 6月15日前,公示阶段。“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选结果于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会公众号、各培养单位网站平台上进行公示。

6. 9月30日前,表彰阶段。举行“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称号授予仪式,在全校范围内表彰及宣传。

六、申报材料

1. 2019年“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推荐表(附件2,需纸质版、电子版);

2.立德树人好导师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包括个人简介、三大素质要求、七大职责履行、指导研究生获奖等方面情况。事迹材料需真实,材料作假将被永久取消申报资格。(附件2,需纸质版、电子版);

3.“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分表(培养单位打分盖章)(附件3,需纸质版、电子版);

4.照片2张(其中1张为个人生活照,1张为师生合影,照片规格不小于1MB)(电子版即可);

5.“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加分项目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需纸质版、电子版,证明材料纸质版即可)。

七、材料报送方式

各培养单位积极组织研究生按评选条件推荐导师,完成初评后,纸质材料请于4月25日17:00前提交至思政科,电子版材料请于4月25日17:00前发送至863906636@qq.com。

附件1: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19年“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推荐表.docx

附件3:“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评分表.docx

附件4:“感动南医——立德树人好导师”加分项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