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已于2022年9月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缓授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拟于2022年秋季学期进行学位论文毕业答辩的学历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拟于2022年秋季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组织分工
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培养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具体实施。
各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答辩资格、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成审核以及答辩组织等工作,按期汇总相关材料,报其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做好本单位研究生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预答辩组织、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以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等工作,组织召开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会议,并按期汇总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提交申请
拟于2022年秋季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答辩条件的申请人(含同等学力申博人员和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xt.smu.edu.cn/)提交学位论文信息、上传盲审版论文(用于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议)和填报学术成果信息,并由导师完成审核。学位论文相关格式详见《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附件1)和《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版)格式规定》(附件2)。
申请时间:8月22-26日
(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每学期为申请人提供两次免费的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服务,检测工作按照《2022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安排》(附件3)组织实施。如因论文改动较大确有进行第三次相似性检测需要者,可在学位论文答辩后、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导师签字同意后,由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提供第三次相似性检测。
检测时间:9月6日和9月13日
(三)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答辩资格审核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论文答辩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并进行资格审核,受理审核工作按照《2022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工作指南》(附件4)和《2022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工作指南》(附件5)组织实施。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提交纸质材料时应一并提交实验原始记录,由校学位办组织专家对实验原始记录进行审核。无故不提交实验原始记录或未通过审核者,不予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终止本次学位申请流程。
网上提交申请时间:8月22-26日
递交纸质答辩资格申请材料时间:9月14-16日
递交纸质答辩资格材料地点: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办公室
审核结果公布时间:待具体通知
(四)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由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及答辩后修改等环节构成,研究生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必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和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结果运用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附件6)执行。
1.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9月下旬-10月中旬
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公布:当场公布
2.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具体安排详见《2022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安排》(附件7)。
学位论文评审时间:9月底至11月初
3.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评审,符合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研究生,至少于正式论文答辩前1周,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经导师和分委会审核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4.双盲评议结果在预定答辩时间前仍未返回者,在签署《研究生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协议》(附件8)后,可提前进行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时间:11月25日前完成。
5.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须针对论文评审和答辩专家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对学位论文作出认真修改。
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时间:12月31日前完成。
(五)学位申请与审核
1.申请学位条件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材料齐全。
(2)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应符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校研字〔2015〕56号)相关规定。
(3)其他学位申请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应符合《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南方医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等文件规定。
2.有关要求
(1)已达毕业条件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准予毕业缓授学位,不需另行申请。缓授学位研究生在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补授学位。申请时间应在毕业之日起三年内,且不得超过学校学制规定最长学习年限。超过时限者,学校不予受理补授学位申请。
(2)毕业和申请学位所需提交材料详见《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一览表》(附件9)
四、申请补授学位
在2022年9月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缓授学位的研究生,如期刊文章于2022年9月30日前见刊,且已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条件,可于2022年9月申请补授学位。
在2022年9月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缓授学位、如期刊文章于2022年12月31日前见刊,且已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可于2022年11月申请补授学位。
所有申请补授学位人员需提交《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补授学位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8,要求有导师中文签名)、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六份,其中学位论文应再次修改,根据具体情况补充答辩后的实验数据和发表文章情况等相关内容。
补授工作具体安排详见《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补授学位工作安排》(附件10)。
五、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表》(附件11)。
2022年下半年毕业的研究生,如有意愿参加2023年春季学期毕业典礼,可由培养单位汇总后统一向所属分委会提出申请,由分委会进行具体安排。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文摘要字数要求为1000字以内。
(二)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不合格或答辩未合格者、且未满最长学制者,可申请重新复审和答辩一次;已满最长学制的或重新复审和答辩仍未合格者,一律按结业处理。
(三)经《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认可的涉密学位论文,可不参加双盲评议,但必须安排论文评阅。
(四)《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及相关文件请自行到校园网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相关文件版块浏览。
(五)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南方医科大学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12)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doc
附件2: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版)格式规定.doc
附件3: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安排.docx
附件4:2022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工作指南.doc
附件5:2022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工作指南.doc
附件6: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pdf
附件7:2022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安排.docx
附件8: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表格.zip
附件9:毕业、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10: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补授学位工作安排.docx
附件11: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日程安排.docx
附件12:南方医科大学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