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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7    阅读次数:  


为切实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形式

采取统一安排和自行组织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其中部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预答辩(抽检比例不低于当次申请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数的10%)以及全部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预答辩,由校学位办组织实施;其他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实施。组织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答辩或线上视频答辩。

二、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221-25日。

2.开展时间:校学位办统一组织的研究生预答辩将在3

下旬至4月中旬期间开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的研究生预答辩将在3月中旬至4月下旬开展。

三、组织实施

1.提出申请:申请人在221-25日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经导师、学科与培养单位核实确认后实施。

2.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校研字〔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由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长主持,预答辩的程序和要求参照正式答辩进行。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预答辩小组组成需提前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预答辩。

3.评议意见:预答辩委员应详细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简称“评议表”)并签字确认。预答辩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经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预答辩。全日制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及最终评议结果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四、结果运用

预答辩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方可进入论文评审阶段,预答辩不通过的研究生,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经过至少6个月以上时间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和完善,并由导师审阅同意,方可重新申请预答辩。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