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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7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工作的通知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争创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近期将启动2014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育对象

自愿缓授学位(按期毕业)、中级(含)以下职称、特别优秀的2014届博士研究生。

二、培育原则及名额

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实施培育计划,2014年培育计划资助优秀博士生总人数不超过5名。原则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限报1人,多于1人,则学位授予时间必须分半年错开。

三、遴选条件

(一)学位论文课题来源原则上应为国家重大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预期可获重大原创性成果。

(二)至少已在本专业领域SCI收录期刊二区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一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并通过继续深入研究,有望产出更高水平成果,冲击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四、培育要求及资助标准

(一)优博培育项目立项后,各培养单位提供必要条件,组织强有力的导师团队,加强业务指导,保障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培育质量,全力冲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对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确定的优博培育对象,从第四学年的第一个月起,按1万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其中学校、导师各承担50%,导师支出部分由其自行安排经费执行。对学校附属医院及校外联合培养点的优博培育对象,由所在单位、导师参照学校标准自行安排经费执行。培育计划资助周期为半年或一年,超期者需再次申报。

(三)对最终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培育对象,其导师所承担的生活补助,将由学校或培养单位加倍返回给导师。

五、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导师推荐。由导师指导完成《南方医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申请表》填写工作,于3月30日前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所有申请者逐一进行统一的答辩或(和)评审推荐,最终遴选出1名候选人上报,于4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校学位办将于4月21日至5月16日间按学科专业分别聘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后,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集体审议确定培育名单,6月底进行全校公示。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凌老师 6164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