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研究生学院

    关于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医院管理处    阅读次数:  

      有关学院、各附属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为做好我校在校研究生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执行。(注: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具有与其有相一致的学历,并在实习单位有1年实习经验。我校报考公卫医师的学生,实习单位须为正规公共卫生机构,且为导师所在工作单位或与学校/学院有正式科研合作关系的单位,自行找挂靠单位的,学校不予办理)

        二、报名、考试日期和时间

     (一)国家医学考试网网上报名为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15日24时。

      (二)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3月5日,以各地考点实际通知要求为准。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23年6月3-14日(各类别不同),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四)医学综合考试时间: 2023年8月18-20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注:广州考区报名简要流程为:国家网上报名→第一次现场审核→广东省审核平台上传资料→第二次现场审核→缴费)

        三、报名相关注意事项

       (一)其他注意事项

       请查阅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有关通知要求。并密切留意所在实习医院的有关通知。

       (二)报名工作负责单位

    在2022年10月成功备案的考生,参考《报名资格规定》,本科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本科学历进行报考(以下简称类别一考生),由各附属医院负责报名工作;

    已向学校申请“三联单”的港、澳、台及外籍在读研究生,跟随所在实习医院在医院所在地区进行报名,“三联单”第一联作为备案依据(三联单办理完毕会联系各位考生),报名及材料要求参照类别一考生, 由各附属医院负责报名工作;

    属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本科学历不符合报考要求但研究生学历符合报考要求的,需要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以下简称类别二考生),具体请咨询医院管理处老师。为避免耽误报名工作,请考生分辨自己属于哪个类别考生,类别一与类别二考生报考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类别一考生在“工作情况”一栏,选择目前所在实习医院的具体名称(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等)。

    (2) 类别二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考生,如在实习医院报名,工作单位请选实习医院的具体名称,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有关证明用于报名;回学校报名的,工作单位选“南方医科大学”。(如有疑问请提前咨询)

    (3)在“教育与培训”一栏,类别一考生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科学历相关信息,以本科学历报考;类别二考生以2023年应届毕业的最高学历(硕士/博士)填写相关信息,毕业证书编号可不填。

    (4)在“确认”一栏,请选择考区和考点,广东省内考生,考点要选择到具体城市,不要选择省直。并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是否参加加试科目(请提前咨询所在考点是否允许在读研究生申请加试)。确认所有信息填写无误后,请按“提交”,并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请检查清楚信息填写无误后再提交,一旦提交,信息有可能无法修改,通知单为第一次现场审核所需材料之一)

    (5)报考公卫执业医师的考生参照上述要求报名。

    (6) 网上报名只是报名流程的第一步,之后还有两次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并成功缴费才算报名成功,现场审核时间及材料要求由各负责单位另行通知。

    (7)如有其他疑问,请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统一收集问题再咨询。类别一和类别二考生在所在实习医院报名的,请咨询所在实习医院具体负责医师资格考试的部门(医务/教务/科教)负责老师。

    类别二以应届毕业生报名,需要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的,请以医院/学院为单位,统一将需要报名的人员名单(附件1)在2023年2月6日前报医院管理处梁老师,联系电话:13570203108,电子邮箱:691646896@qq.com,逾期未报者,不予办理有关报名手续。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名单


    医院管理处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