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学校将对相关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对象
1.凡是立项时间超过1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均须进行中期检查。
2.凡是立项时间超过2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及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以及立项时间超过1年的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及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均应进行结题验收。其他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也可提前进行结题验收。
具体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名单详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方式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及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的结题验收,拟邀请专家进行现场评审,项目负责人进行进展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及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拟邀请专家进行通讯评审。
三、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认真准备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5份),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
2.需要延期接受检查(验收)的项目,应提交书面申请(附件5),说明原因及延期检查(验收)的时间,否则视为检查(验收)不合格。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检查(验收)材料、不接受检查(验收)或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粤学位办〔2009〕35号)给予严肃处理,终止该项目,取消项目主持人三年内申报同类项目的资格,追回资助经费。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6月16日17:00前交研究生院303房培养科,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pyksmu@163.com。
附件:1.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需提交材料说明
3.中期检查用表
4.结题验收用表
5.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报告
6.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