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学校将对相关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凡是立项时间超过2年的项目,均应进行结题验收。其他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也可提前进行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研究主报告、中期检查表、结题验收表、成果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的附件(所有材料均上交电子版1份,签字盖章纸质版7份)。
2.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结题的时间,否则视为未通过结题。未提出延期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或在结题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粤学位办〔2009〕35号)给予严肃处理。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2月17日12:00前交研究生院北楼902房培养科,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pyksmu@163.com。
附件: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7日
(联系人:苑琳琳,联系电话:648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