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

关于做好2010下半年研究生补授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27    阅读次数:  

为切实做好2010年下半年学位补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凡2010年6月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暂缓授予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及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在职研究生,本次均可申请。

二、申请学位条件

1、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2、已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并已见刊。

博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在本专业两种不同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研究论文,或符合以下条件:

⑴ SCI影响因子3.0(含)以下的论文第一作者;

⑵ SCI影响因子3.0~4.0(含)的论文前二作者;

⑶ SCI影响因子4.0~5.0(含)的论文前三作者;

⑷ SCI影响因子5.0以上的论文前四作者;

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公布为准。

硕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在统计源以上期刊发表1篇研究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公布为准。

发表的论文应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符合上述SCI论文发表要求(导师为第一作者时,作者序列可顺延)。第一指导教师为学校非直属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者,也可以导师所在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但学生本人必须注明南方医科大学博士或硕士身份。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发表文章有特殊要求的,按分委员会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程序

本人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补授学位申请表》一式一份,携带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一份到校学位办进行审核,并出示期刊原件,同时补交蓝底大一寸相片一张。在职研究生还需提交已通过论文答辩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

1、10月8日~10月15日在职人员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至校学位办

2、11月15日~12月3日校学位办受理审核申请补授学位材料。

2、12月24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评审,作出决议。

3、12月31日前,发放学位证书。

五、其它事项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补授学位申请表》请自行到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fimmu.com/xiazaitiandi/xueweibiaoge/)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