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学校学位办于6月7日至10日、6月13日至15日期间受理2011年6月研究生补授学位申请,具体布置如下:
2010年6月、2010年12月缓授学位的全日制或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
详见《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2006年版)》。
3、在2011年6月30日前发表的论文,但未能拿到论文原件的同学,可暂时先提交论文清样,上校学位会通过且补交原件后发放学位证书。
1、本通知发布之前已提交申请的学生不需要再提交申请材料,但需登陆《申请学位研究生信息采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2、特殊情况,如对于相应学位授予标准高于学校各分委会学位授予标准且师生双方已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时,请导师直接联系校学位办说明。
附:补授学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