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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学年秋季学期记录学术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阅读次数:  

2023级研究生:

现就2023学年秋季学期记录学术讲座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2023级研究生。

二、记录时间:本学期始至第五学期末(11月底)。

三、学术讲座成绩生成流程:学生填写-导师审批-培养单位审批-研究生院审批-生成成绩,审批于第五学期末完成。

四、记录要求:在要求的记录时间内,博士至少听30场讲座,且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硕士至少听20场讲座,如实在系统记录,则成绩合格。具体记录方法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附件:操作指南(学术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