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

关于2023学年秋季学期课程补修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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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即将开始,补修补考同学将与2023级研究生一同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现将补修补考申请工作(不包含专业课、专业基础课)通知如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补修补考工作另行通知,不参与本次申请。

一、成绩查询方法

    务必按照正确方法查询成绩,登录新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课务管理——课程成绩信息查询——导出。

二、补修补考标准

    所修课程成绩合格,且学分达到本年级《选课卡》中总学分和各小模块的学分要求,即为课程合格。否则课程不合格,需补修补考。各年级《选课卡》在研究生院官网-培养管理-课程教学-年级选课通知查询,不同年级《选课卡》不同。

1.补修。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者,需补修。

①因学分不足,需新选修课程的;

②已选修课程,但旷课≥3次的;

③曾申请缓修、现需重新参加课程学习的。

2.补考。课程成绩不合格,其中必修课<70分,选修课程<60分,且不存在旷课≥3次情况,需补考。

三、补修补考班级

1.补考同学无需选择班级,与2023级一同参加期末考试,课表中最后一次课即为考试,但口语测试和实验课考试时间需与教研室或课代表联系确认。

2.补修同学因参加选课需选择班级,硕士研究生根据上课时间自主选择班级即可;博士研究生注意必修课的3、4班均为周末授课班级,1、2班是工作日授课班级,选修课均为工作日授课。

四、补修补考申请时间与方法

    通过系统申请补修补考,登录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入口-研究生管理新系统(2020年秋季学期启用)提交补考补修申请,详见《操作指南》。补修补考系统开放时间一致,具体如下。


学生:8月29日(周18:00-9月3日(周日)22:00

导师:8月29日(周18:00-9月4日(周一)12:00

培养单位教务管理老师:8月29日(周18:00-9月4日(周一)18:00

研究生院:9月4日(周一)18:00-9月5日(周二)17:00


学生只要提交补修申请,即已参与了选课,不受导师、培养单位是否审批影响。若审批不通过或未完成审批,研究生院会后台清除选课记录。

审核完成的补考补修申请有效,逾期未完成的,即为申请不成功,本学年不再受理。


  • 附件【操作指南.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