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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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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校研字〔2018〕19 号),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完成学业,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业,或经短期延长可取得更好的成果者,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为做好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和学籍注册事宜,现将2022年研究生延期毕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5级-2019级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8级-2019级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即在职博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无需申请。


二、申请方法及审批流程


1.申请方式方法。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入口-研究生管理新系统(2020年秋季学期启用)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详见延期毕业操作指南(附件)。


2.总体审批流程。学生申请——导师审批——培养单位教学管理老师、领导审批——研究生院规培办/培养办老师、常务副院长审批。


3.审批截止时间。

学生申请:5月19日15:30-6月5日18:00。

导师审批:5月19日15:30-6月6日18:00。

培养单位审批5月19日15:30-6月7日18:00。

研究生院审批:5月19日15:30-6月8日18:00。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每年6月、12月各授予一次毕业证书,故延期毕业以半年或一年为单位进行申请,到期仍不能毕业者,需再次提交申请;博士最长学制8年,硕士最长学制5年,申请延期时间不可超最长学制。

2.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请审批,逾期未完成审批流程者,延期毕业申请不成功,将不被注册学籍。

3.经审批同意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需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学费缴纳满三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