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国留学项目

关于申报2019年广东省教育厅“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8    阅读次数:  

全体在校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有关工作,我校拟开展第二期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资助方式

本次我校拟选派12名优秀青年科研人才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和访学进修,访学期长为3-12个月,访学期间所需费用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进行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此次选派由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专项经费资助。

二、资助人选条件

1.我校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

2.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

3.资助对象出国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在研课题一致,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绿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我省急需学科领域的人员出国研修。

4.资助对象的外语水平应符合《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等办法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

(一)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

1.申请人综合素质材料,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外语水平等;

2.留学目的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

3.国内外导师情况介绍;

4.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及中文译文;

5.国外留学的研修计划(需要国内外导师签字);

6.出访行程路线(自“中国内地城市、离境之日”起,写至“中国内地城市、入境之日”止);

7.出国费用预算明细表;

8.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

(附件6、附件7、附件8请自行登录http://yjs.smu.edu.cn/gjjlyhz/bgxz.htm下载)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申请材料

青年教师选派办法、申请材料可参考学校2019年出国(境)留学计划http://portal.smu.edu.cn/renshi/info/1043/3821.htm

四、推荐、选拔方式及程序

按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专家评议、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五、考核与管理

申请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博士青年教师按照《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

申请项目的博士研究生请尽快准备相关材料,于125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北楼9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yksmu@163.com。申请项目的博士青年教师,电子版发送至shizi@smu.edu.cn,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430办公室。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191114

 

联系人: 胡老师(研究生院);联系电话648376

       曾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64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