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5〕82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博士生导师截止2025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校外导师)。

博士研究生:2024-2025学年具有过我校学籍和2025-2026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二、采集程序

1.个人填报(926-10月10日)

方式①,即系统填报本次信息采集必填的教博基1001博士导师信息至1007专利授权情况共计7个表格已嵌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模块。请博士生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照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操作指南(附件1)和2025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填报相关信息。

特别说明,本次教育部采集项较往年有所变化,上一年度系统填报信息的导师也请逐项认真进行更新。

方式②,即表格填报:对不方便通过系统填写信息的博士生导师根据2025年博导信息采集样表(附件3),对照2025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逐项规范填写1001博士导师信息至1007专利授权情况7个表格各项信息。

2.培养单位审核(1011-15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系统导出或收集表格的方式,汇总本单位博士生导师填报信息对照2025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逐项审核无误后将数据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

3.汇总上报(1016-23日)

研究生院汇总全校博士生导师信息,审核无误后将数据录入教育部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教育部将各招生单位的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安排统筹考虑各培养单位要严格落实统计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动员,确保不漏一人。

2.博士生导师数据已与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实现精准对接,各培养单位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准确安全。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熟练掌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数据规范,及时通知、指导本单位导师完成填报,并按照正确格式修整填报信息,按时提交采集信息。

附件1: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操作指南.docx 

附件2: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pdf 

附件3:2025年博导信息采集样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