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和《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培养单位按照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各培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答辩资格、答辩委员会专家资格审核以及答辩组织安排工作,按期汇总相关材料,报其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做好本单位研究生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研究生答辩资格、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预答辩、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以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组织召开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会议,并按期汇总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答辩申请
 3月2日至3日,拟申请2018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通过“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由各培养单位与学科、导师核实申请名单。
 三、相似性检测
 3月7日和3月14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为今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提供两次免费的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服务,具体安排详见附件8《2018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安排》。
 四、在职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
 3月19-21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0《2018年上半年在职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指南》和附件11《2018年上半年在职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指南》。
 五、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3月底至4月中旬,由学校学位办和各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安排上半年在职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各培养单位和学科自行安排全日制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具体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六、学位论文评议
 (一)3月22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所有研究生(含在职)学位论文盲审电子版,并保送至学校学位办。
 (二)3月底-5月初,各学科自行组织对所有硕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工作。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为2名,由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担任,校内、外各1名,校外专家不包含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研究生导师(下同)。论文评阅专家并由所在培养单位提名,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论文评阅专家中有1名评定为不合格者,不得准予答辩。
 (三)博士学位论文和在职人员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由学校学位办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抽检评议工作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详见附件9《2018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安排》。
 七、学位论文答辩
 (一)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
 1.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中期考核,修满规定学分。
 2.完成课题研究并通过实验记录或轮转培训手册审查。
 3.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相似性检测、预答辩和论文双盲评议。
 4.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相似性检测、论文评议,双盲抽检合格。
 5.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出科考核合格,毕业前技能考核合格。
 6.以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先通过学校答辩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国内统计源以上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同时出示其原件)、课程班结业证书、研究生成绩表、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表、专家推荐书、培养费缴纳证明、照片等。
 7.非全日制在职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者,须先通过学校答辩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中文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同时出示其原件)、研究生成绩表、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表、专家推荐书、照片等。
 8.凡未经批准擅自答辩者,答辩成绩无效。
 (二)论文答辩工作基本要求
 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学校近期将修改有关规定,详见之后新文件要求。
 八、学位申请与审核
 (一)申请学位条件
 1.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学位申请材料齐全。
 2.已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
 (二)有关要求
 1.申请提前毕业者,不得缓授学位。
 2.已毕业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研究生,缓授学位,不需向学校另行申请。缓授学位研究生毕业后根据文章发表条件可向学校申请补授学位。以中文文章申请补授学位者,应在毕业后一年内向学校申请;以SCI论文申请补授学位者,可在毕业后叁年内向学校申请;超过时限者,学校不予受理补授学位申请。
 九、补授学位
 2018年5月5-7日,在2018年1月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缓授学位、现已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补授学位,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2《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补授学位工作安排》。
 十、延期毕业申请
 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8年(最长学制经学校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为8年,从2017年1月起执行),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在3年基本学制内,凡是不符合毕业答辩要求,及毕业论文双盲评审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延期毕业;因研究工作需要,导师或研究生协商后可延期毕业。申请延期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汇总表须于2018年3月20日前由各培养单位上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十一、时间安排
 2月底,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核完毕同意进入后续流程。
 3月,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相似性检测。
 3月底至4月中旬,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3月底至5月初,学位论文评议。
 5月20日前,学位论文答辩。
 6月初,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6月中下旬,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月底,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
 以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日程安排》。
 十二、其它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文摘要字数要求为1000字以内。
 (二)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不合格或答辩未合格者、且未满最长学制者,可申请重新复审和答辩一次;已满弹性学制的或重新复审和答辩仍未合格者,一律按结业处理。 
 (三)经《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认可的涉密学位论文,可不参加双盲评议,但必须安排论文评阅。
 (四)《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及相关文件请自行到校园网研究生学院主页学位工作/相关文件版块浏览。
  
 附件:
 1.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文章条件
 2.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
 3.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版)格式规定
 4.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日程安排
 5.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一览表
 6.2018年上半年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联系方式 
 7.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表格
 8.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安排
 9.2018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安排
 10.2018年上半年在职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工作指南
 11.2018年上半年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指南
 12.2018年上半年补授学位工作安排
  
 南方医科大学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