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在职人员申请博士论文答辩的工作将于4月上旬展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2006年版)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审核工作在研究生学院的统一组织下,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和各培养单位按照《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校外联合培养点按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材料。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论文的学术指导,督促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有关教研室(科室)要认真做好本学科研究生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查研究生的原始实验记录,并安排好本单位研究生的答辩工作,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四)至少在本专业两种不同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研究论文,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公布的2008版为准。或符合以下条件:
1、SCI影响因子3.0(含)以下的论文第一作者;
2、SCI影响因子3.0—4.0(含)的论文前二作者;
3、SCI影响因子4.0—5.0(含)的论文前三作者;
发表的论文应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符合上述SCI论文发表要求(导师为第一作者时,作者序列可顺延)。第一指导教师为学校非直属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也可以导师所在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但学生本人必须注明南方医科大学博士或硕士研究生身份。
(五)申请在职博士学位者,除须提交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国家卫生部考试中心在职博士外语水平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提交答辩申请书等材料,报学校学位办审核。
(一)4月10日前,上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和1000字以内论文摘要至学校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二)4月6日至20日(4月11日停办),至学校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学校研究生公寓楼北楼一楼10105房,凌老师)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请携带以下材料:
2、《申请学位专家推荐表》(2名正高以上专家推荐)
7、国家卫生部考试中心在职博士外语水平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发表论文原则上要求出具原件和复印件,特殊情况可以先提交清样或录用通知,但只有2011年6月30日前发表者被准予参加我校上半年学位授予。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论文发表者,可先申请博士论文答辩,下半年再申请补授学位。
(三)4月21日至27日,博士课程成绩审核。学校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将根据资格审查汇总名单集中审查申请人成绩是否合格,并为成绩合格者出具中文成绩单。预计5月10日左右申请人可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博士课程成绩单。
(四)4月21日至5月20日,由学校学位办组织在职博士的学位论文双盲工作。
(五)答辩海报、论文评议人和答辩委员聘书五一节后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
(六)4月30日前,必须完成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学生信息填写和修改工作,详细情况见http://yjs.fimmu.com/xinxijicheng/peiyangxinxi/2011-03-10/38281.html。
(一)论文答辩前两个月内,应先聘请相关的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3名,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担任,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1名。
(二)博士学位论文还应广泛听取同行专家评议,同行专家不得少于3名,其中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2名,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
(三)学位论文推荐专家、论文评阅人、同行评议专家三者不得重复,并由所在培养单位提名,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四)校外专家不包含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研究生导师。
(五)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两个月,除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并附1000字以内论文摘要,以便于进行评议、评阅和双盲评审。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2-3名,指导教师应参加答辩,但不参加表决。
2、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聘请德高望重、学术水平高的知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导师和科室主任提名,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3、答辩专家可与学位论文推荐专家、论文评阅人、同行评议专家中正高以上职务专家重复。
4、学位论文应至少在答辩前10天送抵答辩委员会成员,供评议查新。
6、联合培养点的研究生可由培养单位在当地组织答辩,但需严格审核答辩专家资格,并邀请我校相关学科导师参与。
8、6月7-15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收集、审查、统计学位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审会议。
9、6月16-22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学位初审材料。
10、6月23-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评审,作出决议。
2、论文评阅、同行专家评议未通过(半数以上评阅专家不同意答辩)。
3、“双盲法”评议未通过者。
已通过论文答辩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答辩通过后一年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补授学位申请,超过时限将取消学位补授资格。
1、凡当年申请学位提交文章校样的,必须是当年6月份(含)以前的,且有导师签字。
2、在职申请学位培训费标准为:在职博士第一年12000元,第二、三年13000元/年。
3、《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http://yjs.fimmu.com/zhengcefagui/xuewei/2010-11-29/17906.html。
4、学位论文具体格式详见《关于做好2011届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通知》 (http://yjs.fimmu.com/xinxijicheng/xueweixinxi/2011-01-26/38082.html) 附件2。
5、有关答辩与学位申请表格请自行到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http://yjs.fimmu.com/xiazaitiandi/xueweibiaoge/2010-11-29/17855.html)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