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在职人员申请博士论文答辩的工作即将展开,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职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审核工作在研究生学院的统一组织下,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和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校外联合培养点按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材料。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论文的学术指导,督促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有关教研室(科室)要认真做好本学科研究生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查研究生的原始实验记录,并安排好本单位研究生的答辩工作,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四)至少在本专业两种不同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研究论文,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8版或2011版)为准。或符合以下条件:
1、SCI影响因子3.0(含)以下的论文第一作者;
2、SCI影响因子3.0—4.0(含)的论文前二作者;
3、SCI影响因子4.0—5.0(含)的论文前三作者;
发表的论文应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符合上述SCI论文发表要求。
(五)申请在职博士学位者,除须提交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答辩申请书等材料,报学校学位办审核。
(一)3月31日至4月3日,至学校学位办(学校研究生公寓楼北楼一楼10105房,凌老师)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请携带以下材料:
《申请学位专家推荐表》2份,由两名正高职称以上专家推荐,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固定时间受理在职人员出具成绩单申请,申请人请于(3月28、29日下午3-6时,3月30日上午9-12时,培养科老师重新调整时间)找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原老师办理。
发表论文原则上要求出具原件和复印件,特殊情况可以先提交清样或录用通知(需有导师签字),但只有2013年6月30日前发表者被准予参加我校上半年学位授予。20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论文发表者,可先申请博士论文答辩,下半年再申请补授学位。
学位证书照片建议由新华社图片社拍摄,或为按其标准拍摄的照片。
(二)4月7日至5月7日,由学校学位办组织在职硕士的学位论文双盲工作。
(三)答辩海报、论文评议人和答辩委员聘书五一节后,由申请人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2-3名,指导教师应参加答辩,但不参加表决。
2、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聘请知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导师和科室主任提名,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4、学位论文应至少在答辩前10天送抵答辩委员会成员,供评议查新。
6、联合培养点的研究生可由培养单位在当地组织答辩,但需严格审核答辩专家资格,并邀请我校相关学科导师参与。
1、4月30日前,各毕业研究生及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完成填报“提交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信息”http://yjsgl.smu.edu.cn/jwweb/。
2、4月30日前,各毕业研究生及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完成填报“研究生申请学位信息采集”http://web3.fimmu.com/StudentSys/default.aspx。
3、5月31日前,各毕业研究生及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完成“提交论文答辩结果信息”http://yjsgl.smu.edu.cn/jwweb/。
4、6月1-11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收集、审查、统计学位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审会议。
5、6月12-18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毕业、学位初审材料。
6、6月18-23日,校学位办审查各单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7、6月23-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评审,作出决议。
2、“双盲”评审未通过者。
已毕业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研究生,应在毕业后一年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补授学位申请,但以SCI论文申请学位者可延至两年内申请,超过时限将取消学位补授资格。
(一)凡上半年申请学位提交论文发表清样的,必须排版在2013年6月30日(含)以前的期刊上,且清样上必须有导师签字。
(二)在职人员申请答辩资格审查所交照片为个人蓝底免冠近照(大一寸)两张,原则上要求照片由新华社图片社拍摄,同时上交照片电子版。
(三)在职申请博士学位培养费标准为:2009、2010级在职博士生第一年12000元,第二、三年7500元/年;2011级(含)以后在职博士生第一年12000元,第二、三年13000元/年。欠费生须在2013年3月26日前将所欠费用存入学费存折,一次性缴清。
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一览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联系方式、申请学位相关表格(详见关于《做好2013届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