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
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保证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校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有关安排,就2018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双盲评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盲对象
1、全部2018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部分2018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含在职,其中10%全日制硕士,40%在职硕士)。
2、凡涉及保密的学位论文可不参加双盲评议,如国家、军队高度机密课题或其它理由等,但需要按《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认可。
二、有关要求
1、2018年3月19日-21日,所有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向各自所属分委员会递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1、严格按照学校学位论文盲审版格式撰写准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凡出现因格式原因被专家否决的学位论文,一律按延期答辩处理。
2、学位论文封面、扉页的学科专业请严格按照招生专业填写;
3、全文不得出现研究生及其导师姓名,其它诸如具体培养单位、课题名称、课题代码等可能导致推断出导师和研究生的信息,也应该避免出现在学位论文中。
4、学位论文必须经过导师的审核修改并认为其相似性检测合格后方可提交盲审。对于未经导师同意私自提交盲审论文的研究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度答辩资格,按延期毕业处理。
5、学位论文盲审版一律以PDF文件提交,请以“姓名+学号+专业名称”命名。各分委会是否需要研究生提交印刷版盲审论文,由各办公室另行通知研究生。
三、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处理原则
1、评审结果说明:每篇论文首送3位专家,每次评审周期为35个工作日。
评审结果:①同意答辩;②修改后直接答辩;③不同意答辩。
认定标准:①②为合格,③为不合格。
2、3份评审结果均合格者,可以如期参加论文答辩。其中,对于出现②的评审结果,由所在学科和导师根据评审专家意见,确定是否进行修改。
3、评审结果中出现③者,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仅出现1名专家评审不合格者,如其所在学科及导师对专家评审结果存有异议,可直接申请第四、第五名专家二审。二审结果全部合格,则视为盲评合格。否则,按不合格处理,延期答辩。
(2)仅出现1名专家评审不合格者,如其所在学科及导师同意专家评审意见,可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后申请复审。复审结果合格者可如期答辩。否则,按不合格处理,延期答辩。最短论文修改和申请复审时间为30天。
(3)首送3名专家中有2名评审结果为不合格者,则直接延期答辩。
四、双盲结果公布
双盲结果一旦返回,学校学位办将尽快将结果返回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再由各分委会办公室尽快转达给各单位、导师和相关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