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1〕12号)精神,2011年度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按照《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也可参评。在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也可参评。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已参评过两次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组织实施,做好本单位申报者材料的初审工作,并择优报我院学位科。
各培养单位务必于2011年5月20日前将初选后的学位论文名单汇总后(附件4、附件8),连同相关材料送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科。学校组织评审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上报。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我院统一组织印刷;
2.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博士3000字及硕士1000字左右的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9)、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并与相应的论文放在一起;
4.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
5.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10)一式1份。
6.1至4点的各类材料除“有关证明材料”外,均须提交电子文档一份。
1.学位论文申报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应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学科代码及名称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填写。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及应附上与论文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获得成果栏中的5篇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各项成果均应与申报参选的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要准确填写,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1.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2.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doc
3.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doc
4.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xls
5.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6.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doc
联系人:许君,联系电话:61648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