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研究生学院

    关于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阅读次数:  

    有关学院、各附属医院:

    现将我校在读研究生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说明

    1.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正式报名时间尚未确定,要报名考试的考生需根据各地区考点通知要求在相应时间内进行备案,不进行备案将无法成功报名。

    2.医师资格考试分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等类别,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报名资格及学历要求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执行。(注: 20151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如有疑问,请以班级、年级或专业为单位统一收集问题后再进行咨询。

    4.因疫情原因,广州市白云区备案工作有所推迟,请需备案的同学留意所在医院的备案通知,其他地区按属地时间要求落实。

    二、备案对象

    1.以下同学需要进行备案:我校在读专业型研究生,如本科学历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要求,打算在2023年报名医师资格考试,在2022831日前进入目前所在实习单位,至2023831日前有满1年试用时间的,均需要备案。培养单位或实习医院在广东省以外的,请咨询当地具体政策及要求。

    2.以下同学不需要备案:(1)港、澳、台及外籍在读专业型研究生,已在20229月向学校申请办理“三联单”的,免予参加此次备案。“三联单”可作为备案的材料,正式报名的时候使用第一联作为备案材料,目前“三联单”尚未办理完成。参加过2022年度考试但没通过,要参加2023年度考试报名的港澳台或外籍学生,亦需申请“三联单”。(2)在广东省内参加过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的,并且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3年继续在当地原试用单位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以持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的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免予备案。

    三、备案地点

    出于执业医师报名时所提交的各种材料需前后一致,以及广州市实行分区备案的现实情况。拟进行备案的同学,请根据自己所在的实习医院在实习医院所在区进行备案。如南方医院在白云区备案,珠江医院在海珠区备案,第三附属医院在天河区备案,如此类推。在深圳或佛山地区直属附属医院实习的同学请根据当地通知要求执行。

    研究生院在广东省以内的研究生培养点实习的同学(如广东省人民医院等),请根据医院要求备案;在广东省以外的研究生培养点的实习同学,请咨询当地具体要求。

    公卫学院在各预防保健机构(如疾控、卫监、血液中心、医院预防保健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该机构需为导师工作单位或与大学有科研合作的单位)实习的同学,请按照实习单位当地政策跟随所在实习机构在当地考点进行备案,自行寻找挂靠单位的,学校不予承认。

    四、备案截止日期

    按照各地考点通知执行。

    五、备案流程

    拟备案的考生以班级、年级或专业为单位,填写《2023年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并对自己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附属医院或培养单位负责汇总和审核,按照相关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向各考区考点报送备案资料。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各附属医院或培养单位负责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部门(医务或教务/科教)。


    附件:1. 2023年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广州考点用(模板)


    医院管理处

    2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