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1-04-03    作者:凌朝辉   阅读次数:  

2011年上半年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答辩工作将于4月上旬展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2006年版)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管理

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审核工作在研究生学院的统一组织下,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和各培养单位按照《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校外联合培养点按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材料。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论文的学术指导,督促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有关教研室(科室)要认真做好本学科研究生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查研究生的原始实验记录,并安排好本单位研究生的答辩工作,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二、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

(一)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修满33学分。

(二)完成课题研究并通过导师的实验记录审查。

(三)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统计学审核和论文评议。

(四)至少在国内统计源以上期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公布的2008版为准。发表的论文应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第一指导教师为学校非直属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也可以导师所在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但学生本人必须注明南方医科大学在职硕士生身份。

(五)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者需符合以上四条基本条件。

(六)以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者,除以上四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学士学位证书,并通过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申请硕士学位国家外国语和相应的学科综合统一考试(学科综合考试指国家规定的学科专业)。

三、办理答辩程序

(一)4月10日前,上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至学校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小于1M的学位论文,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lingzh@fimmu.com,收到论文会回信答复。

(二)4月6日至20日(4月11日停办),至学校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学校研究生公寓楼北楼一楼10105房,凌老师)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请携带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表》

2、《申请学位专家推荐表》(2名副高以上专家推荐)

3、学位论文统计学审查合格证明

4、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5、历年学费缴交发票及发票复印件

6、课程班结业证书和课程班成绩单

7、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8、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最好能出示网上打印的同等学力人员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网上打印的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指国家规定学科)。

发表论文原则上要求出具原件和复印件,特殊情况可以先提交清样或录用通知,但只有2011年6月30日前发表者被准予参加我校上半年学位授予。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论文发表者,可先申请硕士论文答辩,下半年再申请补授学位。

(三)4月21日至27日,硕士课程成绩审核。学校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将根据资格审查汇总名单集中审查申请人成绩是否合格,并为成绩合格者出具中文成绩单。预计5月10日左右申请人可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硕士课程成绩单。

(四)4月21日至5月20日,由学校学位办组织在职硕士的学位论文双盲工作。

(五)答辩海报、论文评议人和答辩委员聘书五一节后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

(六)4月30日前,必须完成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学生信息填写和修改工作。

四、学位论文评议

(一)论文答辩前两个月内,应先聘请相关的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名,由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校内、外各1名专家担任。论文评阅人不得与申请学位推荐专家重复。

(二)校外专家不包含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研究生导师。

五、论文答辩工作基本要求

(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1-2名,指导教师应参加答辩,但不参加表决。

2、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聘请德高望重、学术水平高的知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导师和科室主任提名,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3、每名硕士研究生论文报告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联合培养点的研究生可由培养单位在当地组织答辩,但需严格审核答辩专家资格,并邀请我校相关学科导师参与。

5、6月3日前,完成论文答辩。

6、6月7-15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收集、审查、统计学位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审会议。

7、6月16-22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学位初审材料。

8、6月23-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评审,作出决议。

(二)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1、课程成绩不合格、论文统计学审核未通过者。

2、论文评阅未通过(半数以上评阅专家不同意答辩)。

3、“双盲法”评议未通过者。

六、关于学位补授

已通过论文答辩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年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补授学位申请,超过时限将取消学位补授资格。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凡当年申请学位提交文章校样的,必须是当年6月份(含)以前的,且有导师签字。

2、在职申请学位培训费标准为:同等学力、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第一年12000元,第二、三年10000元/年。

3、《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

4、学位论文具体格式详见《关于做好2011届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通知》 (http://yjs.fimmu.com/xinxijicheng/xueweixinxi/2011-01-26/38082.html) 附件2。

5、有关答辩与学位申请表格请自行到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