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关于申报201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31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粤教研函〔2012〕8号),为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形成多层次、高质量、创新型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培养机制,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1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术论坛

(一)申报限额

我校可申报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2项。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有暑期学术论坛或学术活动安排,学校不提供相关的经费支持。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单位需对申报项目进行精心筹划和安排,认真填写《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材料各一式7份,电子文档各1份),于9月20日前报送至我院培养科。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一)申报内容

1.选题范围

项目申报可依照《2012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2)所列的研究方向,确定题目及研究内容,也可自主选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依照指南所列方向确定的选题。

2.研究内容

所有项目研究均应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研究内容应针对广东省及高校面临的实际问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对采用的观点和材料应有充分深入的了解;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科学总结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申报限额

我校申报限额6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条件

1)重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2)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能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3)无未结题的同类项目。

2.项目研究时间

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请人需填写《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7份,电子文档1份),于9月30日前报送至我院培养科。

三、研究生示范课程

(一)申报限额

我校可申报研究生示范课程4项。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请人对照《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7份,电子文档1份),连同申报课程不少于30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光盘(建议rmvb格式)1份,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我院培养科。

联系人:胡光丽 电话:61648376

附件:1.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2.2012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3.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研究生学院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