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我市医疗卫生人才紧缺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市卫健局定于2023年11月至12月赴江西省有关高校开展校园专场招聘,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具有本科学历,且于2024年当年取得住培合格证书的,与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研究生专业或类别相一致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截止至报名首日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62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河源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广纳英才·智汇河源”医疗卫生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聘用的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或员额、岗位)管理,岗位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二、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04。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9:00-11月24日17:00。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③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⑤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⑥个人简历一份;⑦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等。
2.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且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④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⑤个人简历一份;⑦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等。
3.定向、委培生报考者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从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由用人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审核。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并按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在江西中医药大学设置笔试考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免笔试。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如有变化,将在“健康河源”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在江西中医药大学设置面试考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1)时间:2023年12月6日。如有变化,将在“健康河源”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或者通过“健康河源”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三)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考试成绩的公布
1.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后续环节人员名单。
四、签订三方协议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或体检人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不配合后续环节、报到前放弃录用的情形,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考生的聘用,并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体检
以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河源市三级公立医院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需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执行。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人员,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62-3341916、3389202。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0762-338998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未尽事宜,以河源市卫生健康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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