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黑龙江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主页学校概况部分(http://www.hmudq.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应聘人员须为2022年全日制统招统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三)我校应聘教学主系列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应聘体育教研部、基础护理学部音乐教研室、后勤管理处岗位的本科人员可适当放宽)。
(四)对有犯罪和受处分记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一票否决,不予选聘。
(五)来我校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取得双证(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六)来我校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取得双证(毕业证、学位证),其第一学历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七)来我校应聘的本科生:取得双证(毕业证、学位证),其本科学历毕业院校须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年龄不超过25周岁。
(八)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九)高于需求岗位学历人员均可申报该岗位。如硕士可申报本科岗位,博士可申报硕士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25日16:00时,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应聘人员须下载附件2、附件3,按实际情况填写,电子版形成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如:601-王XX-硕士)命名发送至邮箱hyddq2022@126.com。
3.以下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上传为一个PDF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命名同时发送至邮箱。
(1)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博士、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提供三位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各1封(见附件4),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校工作的意见。推荐专家应为:1)研究生培养导师(必备)、2)培养教研室(临床三级科室)主任或副主任、3)培养教研室研究生导师、4)培养教研室正高职专家(后三者任选两者即可);
(3)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其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身份证;
(5)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
(6)应聘人员学生证;
(7)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如未到毕业时间,须提供学籍证明)。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已发表的本专业一作高水平文章(未发表者不需提供);
(9)岗位所需的其他特定证书,如工作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等;
(10)应聘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11)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12)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见附件5);
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网络审查
网络审查时间: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26日16:00时;
在此期间,学校将通过电话或报名人员邮件地址进行回复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关注邮箱信息,否则责任自负。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仲裁,仲裁部门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负责。仲裁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者,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按规定取消岗位或者缩减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的招聘,经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现场确认
PDF文件材料作为现场确认初审材料。实际材料审核以最终现场原件审核为准,原件审核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考试要求在网站另行通知。
2.招聘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
3.分校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哈尔滨医科大学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
七、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2.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接收手续。
八、体检、考核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聘用
1.分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并上报大学备案。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公开招聘接收的岗位工作人员,按编制内接收。
4.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拟聘人员在攻读研究生与来我校工作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允许来我校工作同时攻读研究生;对已考取研究生的拟聘人员,如果选择来我校工作,须由攻读研究生院校的招生部门出具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证明后,方可来校工作。
十、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人事处联系电话:
18345993321 0459-2796721
十二、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纪检委联系电话:0459-2796688
十三、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