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港澳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有关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台湾、港澳研究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

2.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在校期间未受到各类处分或通报批评。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一)名额分配

教育厅分配至我校的台湾、港澳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共计3名,其中: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硕士一等奖1名,硕士二等奖1名,硕士三等奖1名。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20000//年,一等奖10000//年,二等奖7000//年,三等奖5000//年。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30000//年,一等奖15000//年,二等奖10000//年,三等奖7000//年。

三、材料报送

1.申请学生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研究生入学成绩单(网站截图纸质版);

3.研究生在学期间课程成绩单(纸质版);

4.参与科研课题、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5.填写《2021年台湾、港澳研究生奖学金参评人员基本信息》(纸质版及电子版);

6.各培养单位请于20211118日上午10:00前上报相关材料(邮箱:yjs_szk2016@163.com

四、评选程序

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培养单位初审上报,研究生院将按照教育厅分配的名额组织评审,依据校内相关评审工作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并公示后报送上级审定。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1.港澳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5.2021年台湾、港澳研究生获奖名单分配表

6.2021年台湾、港澳研究生获奖名单分配表


(联系人:谭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61648364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