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提升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南方医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研字〔2021〕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强调探索精神,鼓励学术创新,评选出不超过10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范围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获授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八年制)学位论文均可参加评选,涉密学位论文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三、个人申请
论文作者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核后,将下列材料于11月21-23日提交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材料包括:
1.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1份。
2. 博士学位论文1份(纸质版和PDF文件),需与最终提交版本保持一致,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说明页均应有学生本人和导师签名。
3.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版PDF文件。
4. 相关学术成果及证明材料,如期刊论文(作者页)、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成果转化合同等材料(纸质版和PDF文件)。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推荐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论文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校学位办公室。评选标准请参见《南方医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研字〔2021〕31号)文件。
分委会 | 学术学位博士论文 推荐名额 | 专业学位博士论文 推荐名额 |
一临 | 5 | 7 |
二临 | 2 | 3 |
三临 | 1 | 1 |
基础 | 4 | / |
中医药 | 3 | / |
医工 | 1 | / |
公卫 | 2 | / |
药学 | 2 | / |
口腔 | 1 | / |
护理 | 1 | / |
五、学校评审
校学位办公室收到推荐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最终名单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正式发文公布。
所有申报材料应如实填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已批准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存在学术不端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学校将撤销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荣誉、追回奖励,并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1日
(联系人:陈波,联系电话:61647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