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
为切实保证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规范我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形式
2019年上半年,我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采取学统一和自主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实施。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随机抽选10%和全部在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由校学位办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未被抽选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主要由培养单位和学科自行组织实施。
二、 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2019年2月28日-3月3日。
2、开展时间:校学位办抽选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将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期间开展;未被抽选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安排在论文初稿完成后,一般在正式答辩2个月之前;
三、 组织实施
1、答辩申请:申请人在2月28日至3月3日期间通过“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经导师学科与培养单位核实确认后实施。
2、委员组成: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由导师或培养单位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内容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人或5人(校内、校外不限,导师除外)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并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要求同全日制。
3、答辩程序: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举行,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结束时由主席现场公布结果。
4、答辩要求:每位答辩人的个人汇报时间不少于25分钟,委员提问时间不少于15分钟,总时长不少于40分钟;预答辩委员会应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评议意见:预答辩委员应详细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简称“评议表”),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全日制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及最终评议结果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交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四、 结果运用
1、如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为3名,3名委员结论意见均为“符合要求,同意答辩”或“基本符合要求,按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以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合格,可进入正式答辩申请程序;如有1名(含)以上委员结论意见为“不符合要求,不同意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不合格,须于再次申请时重新进行预答辩。
2、如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为5名,4名(含)以上委员结论意见均为“符合要求,同意答辩”或“基本符合要求,按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以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合格,可进入正式答辩申请程序;如有2名(含)以上委员结论意见为“不符合要求,不同意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不合格,须于再次申请时重新进行预答辩。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月24日
(联系人:陈波,联系电话:61647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