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09年下半年已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补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凡2009年6月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因发表论文原因暂缓授予学位的研究生,本次均可申请补授学位。
二、申请补授学位条件
1、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2、已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并已见刊。
博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在本专业两种不同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研究论文,或符合以下条件:
⑴SCI影响因子3.0(含)以下的论文第一作者;
⑵SCI影响因子3.0~4.0(含)的论文前二作者;
⑶SCI影响因子4.0~5.0(含)的论文前三作者;
⑷SCI影响因子5.0以上的论文前四作者;
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公布为准。
硕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在统计源以上期刊发表1篇研究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公布为准。
发表的论文应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符合上述SCI论文发表要求(导师为第一作者时,作者序列可顺延)。第一指导教师为学校非直属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者,也可以导师所在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但学生本人必须注明南方医科大学博士或硕士身份。
三、申请程序
本人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补授学位申请表》一式一份,携带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一份到校学位办进行审核,并出示期刊原件,同时补交蓝底大一寸相片一张。
四、时间安排
1、9月21日~11月30日校学位办受理审核申请补授学位材料。
2、12月25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评审,作出决议。
3、2010年1月20日前,发放学位证书。
五、其它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补授学位申请表》表格请自行到校园网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fimmu.com/list.aspx?cid=56)下载。
研究生学院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联系人:许 君,联系电话:61648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