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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0    阅读次数:  



各培养单位:

为严格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检验学生培养质量,为国家、社会输送高素质、专业化临床医学人才,促进卫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按照培养计划总体要求,我校拟开展2018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标

1.考核毕业资格

考查被考核对象的临床能力是否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要求的“硕士生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作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否授予毕业证书的依据。

2.选拔优质生源

通过本次考核,选拔优质生源,作为2019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优先录取对象。

二、考核对象

1.考核对象。拟于2019年毕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2016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16级延期毕业的学生)及2015级部分延期毕业学生。

2.考核对象申请考核的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有下述四种情况之一,评为不合格:

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收受红包、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纪行为;未如实填写网上《南方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申请表》内容;其他严重违反医学职业伦理道德的行为。

②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结果评价

(一)考核内容

1.专业理论

考核内容:按一级学科命题,考查硕士生掌握临床专业知识的深度,对本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掌握和运用程度。

考核形式:采取机考形式,评分百分制。

2.专业英语

考核内容:考查硕士生是否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考核形式:采取机考形式,评分百分制。

3.临床思维

考核内容:按二级学科考核,考核硕士生理论知识应用和临床思维能力,着重考核其对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和深度,对临床疑难病例的处理能力、对学科发展前沿的了解程度。

考核形式:采取机考形式,评分百分制。

4.临床技能

考核内容:考核考生诊疗技术或手术操作的规范性、关键问题的处理、技术的熟练程度与应变能力。

考核方式:采取多站考核(OSCE)形式,评分均为百分制。  

(二)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评价

临床能力考核在成绩计算上采用等级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临床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理论*20%+专业英语*20%+临床思维能力成绩*20%+临床技能成绩*40%。

相同等级内,按四门成绩加权后的总分排名。

优秀:《专业理论》、《专业外语》、《临床思维》和《临床技能》成绩均80分以上(含80分)。

良好:《专业理论》、《专业外语》、《临床思维》和《临床技能》成绩均70分以上(含70分)。

合格:《专业理论》、《专业外语》、《临床思维》和《临床技能》成绩均60分以上(含60分)。

不合格:一门以上(含一门)成绩6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成绩优秀者,通过毕业考核,并根据各学科专业的转博名额数量和该学科专业的考生排名情况,具有临床专博选拔的优先资格。

2)考核成绩良好者,通过毕业考核,并根据各学科专业的转博名额数量和该学科专业的考生排名情况,具有获得临床专博的被选择资格。

3)考核成绩仅合格者,通过毕业考核。

4)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经三个月强化学习,每个考试科目均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须延长一年学习时间,加强相关知识、临床思维和临床技能学习,参加下一年度的临床能力考核。

四、考核流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 12月8日-12月13日)

1.如实填写、提供申请材料。

1)填写《南方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登陆南方医科大学规培网http://portal.smu.edu.cn/gpw/,在页面右下角“临床能力考核报名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毕打印后,由导师签字,一式一份;

2)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证书原件的同学,须提供考试通过证明的成绩单)。原件核查,复印件上交,一式一份。

2.材料报送。将上述两类材料报送至培养单位教务处(科教科)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记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取消考核对象的本次考核资格和成绩,并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处理。

(二)培养单位审核(12月14日-12月19日)

1.培养单位教务处(科教科)根据研究生的临床轮转记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上如实填写审核意见。

2.根据审核情况,填写《2018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审核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核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3.12月19日(周三)12:00前,各培养单位将《审核汇总表》纸质版报至研究生院规培办(研究生院10楼),电子版发至规培办邮箱(gpbsmu@163.com)。

4.学生提交的申请审核材料,由培养单位教务处(科教科)保留三年,备查,三年后自行处理。

(三)公布考核学员名单(12月20日-12月21日)

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安排。

(四)外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安全返校

根据研究生院公布的最新考核安排,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参加考核。广州市以外的培养单位学生往返广州的交通费由研究生院统一报销,考核期间住宿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报销标准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开展考核、公布结果

2019年1月6日,专业理论、专业英语、临床思维考试。

2019年1月7日-8日,临床技能考核。

2019年1月中下旬,公布考核结果。

2019年3月,安排补考事宜。

、考核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参考有序

全校统一的临床能力考核是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检验培养合格、优秀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优质生源选拔的重要途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报考材料,确保学生信息准确、积极有序参考。

(二)强化协同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参加本次考核的外培养点学生返校人数较多,同时因集中考核,学生流动性较大。各相关培养单位均要高度重视,针对本次考核,梳理考核全程的安全风险点,做好安全专题教育(留存照片、信息稿备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于12月18日(周二)17:00前,将本次考核学生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老师、学生骨干名单信息(附件2)报研究生院规培办,加强学生安全的协同管理,保障学生安全。


附件:1.2018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审核汇总表

      2.学生安全工作联系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