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相应的课程学分认定工作,请已读过课程班并获得课程班成绩的2017级学生于2017年9月21日-22日工作时间到培养科办公室(研院9楼902)登记相关信息。登记时请提供课程班结业证书及课程班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验、复印件上交)。此次统计结束后,不再进行相关工作。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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