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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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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将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开展202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现将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标

考查被考核对象的临床能力是否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要求的“硕士生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作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否授予毕业证书的依据。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

拟于2024年毕业的2021级和2020级延期毕业(且未参加2022年临床能力考核)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考核对象申请考核的条件

考核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有下述种情况之一,评为不合格: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收受红包、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其他严重违反医学职业伦理道德的行为。

②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结果评价

(一)考核内容

1.专业理论

考核内容:按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命题,考查硕士生掌握临床专业知识的扎实度,对本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掌握和运用程度。

考核形式:采取机考形式,评分百分制。

2.专业英语

考核内容:考查硕士生是否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考核形式:采取机考形式,评分百分制。

3.临床思维

考核内容:按二级学科考核,详见“临床思维命题专业一览表 “临床思维”命题专业一览表.xlsx考核硕士生理论知识应用和临床思维能力,着重考核其对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和深度,对临床疑难病例的处理能力、对学科发展前沿的了解程度。

考核形式:采取机考形式,评分百分制。

4.临床技能

考核内容:按二级学科命题,考核硕士生诊疗技术或手术操作的规范性、关键问题的处理、技术的熟练程度与应变能力。

考核方式:采取多站考核(OSCE)形式,评分均为百分制。

(二)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评价

临床能力考核在成绩计算上采用等级和分值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临床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理论*20%+专业英语*20%+临床思维成绩*20%+临床技能成绩*40%。

优秀:总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

良好:总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合格: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且四门临床能力考核科目成绩均为60分以上(含60分)。

不合格:临床能力考核成绩中,有一门以上(含一门)成绩6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应用

①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者,通过毕业考核

②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经过3个月强化学习以后,不及格科目均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未合格者,须延长一年学习,加强相关知识、思维和技能,参加下一届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考核。

四、考核流程

)审核考生资格(2023年12月6日)

根据在校生名单,我院梳理了拟参加2023年临床能力考核的研究生名单。培养单位要按照考核对象申请考核的条件,对名单中研究生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并于2023年12月11日(周一)12:00前,将资格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于2023年12月12日(周二)在本网站公布考生名单。

公布考生须知(2024年1月5日)

2024年1月5日(周五),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理论科目考试安排和座位表,临床技能实操科目考点和考试安排

)外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安全返校(2024年1月8日)

根据研究生院公布的临床技能科目的考核安排,培养单位组织学生按照所在学科考核具体时间安全返校。学生往返广州的交通费自理,广州市内花都区、从化区培养单位和广州市外培养单位(不含在广州市内委托培养的单位)学生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安排于2024年1月5日(周五)在本栏目通知。

)开展考核、公布结果

五、考核工作要求

全校统一的临床能力考核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研究生院和牵头考核的组长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命题专家、考核专家遴选,严密组织,确保考核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能充分发挥检验和选拔人才功能培养单位要做好研究生参考资格的复核把关,对流动参考的研究生做好安全教育与管理。需要对研究生进行线下监考的培养单位要提供网络畅通、环境安静的考场,严格监考,确保考试有序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