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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将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开展202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现将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标
考查被考核对象的临床能力是否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要求的“硕士生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作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否授予毕业证书的依据。
二、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
拟于2024年毕业的2021级和2020级延期毕业(且未参加2022年临床能力考核)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对象申请考核的条件
考核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有下述三种情况之一,评为不合格: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收受红包、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其他严重违反医学职业伦理道德的行为。
②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结果评价
(一)考核内容
1.专业理论
考核内容:按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命题,考查硕士生掌握临床专业知识的扎实度,对本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掌握和运用程度。
考核形式:采取机考形式,评分百分制。
2.专业英语
考核内容:考查硕士生是否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考核形式:采取机考形式,评分百分制。
3.临床思维
考核内容:按二级学科考核,详见“临床思维”命题专业一览表 “临床思维”命题专业一览表.xlsx。考核硕士生理论知识应用和临床思维能力,着重考核其对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和深度,对临床疑难病例的处理能力、对学科发展前沿的了解程度。
考核形式:采取机考形式,评分百分制。
4.临床技能
考核内容:按二级学科命题,考核硕士生诊疗技术或手术操作的规范性、关键问题的处理、技术的熟练程度与应变能力。
考核方式:采取多站考核(OSCE)形式,评分均为百分制。
(二)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评价
临床能力考核在成绩计算上采用等级和分值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临床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理论*20%+专业英语*20%+临床思维成绩*20%+临床技能成绩*40%。
优秀:总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
良好:总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合格: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且四门临床能力考核科目成绩均为60分以上(含60分)。
不合格:临床能力考核成绩中,有一门以上(含一门)成绩6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应用
①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者,通过毕业考核。
②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经过3个月强化学习以后,不及格科目均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未合格者,须延长一年学习,加强相关知识、思维和技能,参加下一届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考核。
四、考核流程
(一)审核考生资格(2023年12月6日)
根据在校生名单,我院梳理了拟参加2023年临床能力考核的研究生名单。培养单位要按照考核对象申请考核的条件,对名单中研究生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并于2023年12月11日(周一)12:00前,将资格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于2023年12月12日(周二)在本网站公布考生名单。
(二)公布考生须知(2024年1月5日)
2024年1月5日(周五),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理论科目考试安排和座位表,临床技能实操科目考点和考试安排。
(三)外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安全返校(2024年1月8日)
根据研究生院公布的临床技能科目的考核安排,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按照所在学科考核具体时间安全返校。学生往返广州的交通费自理,广州市内花都区、从化区培养单位和广州市外培养单位(不含在广州市内委托培养的单位)学生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安排于2024年1月5日(周五)在本栏目通知。
(四)开展考核、公布结果
五、考核工作要求
全校统一的临床能力考核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研究生院和牵头考核的组长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命题专家、考核专家遴选,严密组织,确保考核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能充分发挥检验和选拔人才功能。培养单位要做好研究生参考资格的复核把关,对流动参考的研究生做好安全教育与管理。需要对研究生进行线下监考的培养单位要提供网络畅通、环境安静的考场,严格监考,确保考试有序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