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直属单位,各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校研字〔2018〕5号),2021级研究生提前毕业并授予学位推荐审核工作(简称提前毕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二、推荐条件和程序
按照《南方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三、申请材料
1.《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2,个人填写);
2.研究生在读期间课程成绩单以及英语六级、TOEFL、雅思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3.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书)及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
4.《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汇总表》(附件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填写)。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提前毕业推荐审核工作,应从严把握,择优推荐。
2.批准提前毕业的研究生,不得因任何原因缓授学位,否则提前毕业资格无效。
3.申报提前毕业资格时须提交已发表期刊论文及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或提交论文录用通知,其中仅提交论文录用通知者其论文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见刊或在线发表,否则不能进行毕业答辩(此前已完成答辩者答辩结果视为无效),同时取消提前毕业资格。
4.相关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3月1日17:00前送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时提交电子扫描件至pyksmu@163.com。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3.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