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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提前毕业推荐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阅读次数:  

学校直属单位各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校研字2018〕5号), 2017级研究生提前毕业并授予学位推荐审核工作(简称提前毕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7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二、推荐条件和程序

按照《南方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三、申请材料

1.《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报表》(附件2,个人填写);

2. 研究生在读期间课程成绩单及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书);

3.《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汇总表》(附件3,单位填写)。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提前毕业推荐审核工作,应从严把握,择优推荐。

2.批准提前毕业的研究生,不得因任何原因缓授学位,否则提前毕业资格无效。

3.申报提前毕业资格时可提交论文录用通知书,但论文刊出时间不得超过2019年6月,且2019年5月15日前必须提交发表刊物原件,否则不予批准毕业答辩,同时取消提前毕业资格。

4.相关申请材料请于2019年3月10日前送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时提交电子文件至pyksmu@163.com。

附件:1. 南方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报表

      3.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13日

(联系人:胡光丽, 联系电话: 61648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