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课题开题论证报告的规定》(校研字〔2018〕18号),为规范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就2023级研究生开题论证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1.课题开题论证报告是把控学位论文进度计划的关键环节,请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于考核专家(不含导师)、陈述及提问时间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本年度研究生开题论证报告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及审核,2023级研究生课题开题论证报告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导师及单位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
3.研究生需于开题时间前至少3天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开题申请,学生、导师、培养单位的系统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纸质版《开题论证报告书》需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后入学生档案,其中专家论证意见需对课题的科学性、先进性及可行性进行评价,提出“同意开题或不同意开题”的结论性意见,并经全部考核专家签名,不能只写“同意开题”,或仅一名专家签名。
4.学校将于2024年10月对2023级研究生课题开题论证报告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予以公示,对于通知不到位,把关不严的培养单位及学科,将予以通报,并计入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考核负面清单。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课题开题论证报告的规定
2.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论证报告书
3.开题报告申请审核系统操作指南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1日
(联系人:刘老师,648369;贾老师,648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