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信息

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    阅读次数:  

相关研究生: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字〔2018〕19 号),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完成学业,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业,或经短期延长可取得更好的成果者,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为做好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和学籍注册工作,现将2024年研究生延期毕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7级-2021级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20级-2021级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无需申请。

二、申请方法及审批流程

1.申请方法。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smu.edu.cn/)申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入口-研究生管理新系统(2020年秋季学期启用)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2.审批流程。学生申请——导师审批——培养单位教学管理老师、领导审批——研究生院审批。

3.审批截止时间。

学生申请:4月20日8:00-6月1日18:00。

导师审批:4月20日8:00-6月2日18:00。

培养单位审批:4月20日8:00-6月3日12:00。

研究生院审批:4月20日8:00-6月3日18:00。

三、申请注意事项

1.延期毕业以半年或一年为单位进行申请,到期仍不能毕业者,需再次提交申请;博士最长学制8年,硕士最长学制5年,申请延期时间不可超最长学制。

2.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请审批,逾期未完成审批流程者,延期毕业申请不成功,将不予注册学籍。

3.经审批同意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需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学费缴纳满三年即可。


    附件:延期毕业操作指南(学生端、导师端和院系管理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