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阅读次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103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本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范围为我校全体博士生导师(含校外单位博士导师),其中去年已上传“教育部博士导师数据采集系统”的博士生导师(附件1),请各培养单位在去年报送表格的基础上对指导研究生、科研项目等情况进行更新完善今年需首次采集填报的博士生导师(附件2),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信息采集。

二、采集工作时间要求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我校工作安排,本年度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于11月7日前完成。

三、采集程序

1.个人填报

线上方式:导师个人登录“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下发的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操作指南附件3,按照填报说明填报或完善相关信息。

线下方式:导师个人根据下发的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模板附件4,按照填报说明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本单位工作人员。

2.培养单位审核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照2021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5,逐项审核本单位博士生导师报送的信息,确保导师所填信息规范无误,并按时提交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上报

研究生院汇总全校博士生导师信息,报领导审核后,录入教育部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数据。

四、工作要求

1.博士生导师数据已与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实现精准对接,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将会影响我校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的重要性,严格把关数据质量。

2.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动员,指派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数据准确安全。

3.各单位工作人员要熟悉2021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做好本单位博士生导师信息填报的指导工作并在11月7日前汇总、报送信息采集表


附件:1.已上传“教育部博士导师数据采集系统”博士生导师名单

2.需采集填报博士生导师名单

3.博导信息采集操作指引

4.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模板

5.2021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2

(联系人:许君,刘林,联系电话:6164836561648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