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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导师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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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管理规定》(校研字[2017]4号),我院拟于2022年10月和12月,分两批完成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导师接收登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接收时间

第一批接收日期为10月11日至10月25日;第二批接收日期为12月1日至12月12日。

二、接收流程

1.学生确定导师。学生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库在册导师(研究生院首页-导师个人简介栏目)中选择意向导师,导师招生专业需和学生申请专业一致,学生自行联系意向导师,征得导师同意,方可申请。

2.学生递交导师接收资料。学生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导师接收登记表》(2021版)(以下简称《登记表》)      南方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导师接收登记表(2021版).doc,携《登记表》(1份)、《课程班结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课程班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在国家同等学力报考平台(即国家统考平台)的培养类型和专业截图(无需盖章,1份)等5类材料,请导师、培养单位(即导师所在单位)教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并将上述材料留至教务部门,待进一步审批。

3.培养单位审核接收资料。培养单位教务部门要切实担起直接管理责任,对申请材料逐一审核,严格把关,重点审核以下信息。

(1)学生申请专业必须与国家同等学力报考平台专业、与导师招生专业均一致。

(2)学生申请的培养类型必须与国家同等学力报考平台的培养类型一致。

(3)报考专业学位的学生,①必须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②规培专业和申请的同等学力攻读专业必须一致。

(4)每位导师一年接收的研修班学员最多不超3人。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不能指导学术学位学生。

4.培养单位报送接收资料。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审核结束后,分别于10月28日(第一批)和12月16日(第二批)前,将《南方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接收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电子版    南方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接收汇总表.xlsx ,发送至培养办邮箱(学术型,pyksmu@163.com)、规培办邮箱(专业型,gpbsmu@163.com);并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和学员个人资料(《课程班结业证》、《课程班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国家同力平台的报考专业和培养类型截图,《登记表》)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学生资料送至培养办(研究生院9楼)、专业学位学生资料送至规培办(研究生院9楼)。

5.研究生院审批并注册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信息。研究生院分别于11月7日和12月23日前完成资格审批,为符合的学生生成同等学力硕士阶段学号(4开头的学号),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注册,在研究生管理工作群公布申请成功的学生名单。审核完毕的《登记表》等资料不再返回给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和学生本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在名单公布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