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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3    阅读次数:  

 各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和《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已于20187月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缓授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拟于2018年下半年进行学位论文毕业答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拟于2018年下半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在职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在职博士”)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二、组织分工

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培养单位按照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各培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答辩资格、答辩委员会专家资格审核以及答辩组织安排工作,按期汇总相关材料,报其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做好本单位研究生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研究生答辩资格、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预答辩、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以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组织召开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会议,并按期汇总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答辩申请

拟申请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通过“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由各培养单位与学科、导师核实申请名单。

申请时间:2018830日至31

四、相似性检测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为今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提供两次免费的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服务,具体安排详见附件8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安排》。

检测时间:201895日和912

五、在职博士和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答辩申请与资格审核

在职博士和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并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02018年下半年在职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指南》和附件112018年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指南》。

答辩申请时间:2018830日至31

资格审核时间:201891314

六、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由学校学位办和各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下半年全部在职博士和按照10%比例随机抽选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各培养单位和学科自行组织未被抽选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具体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预答辩时间:20189月底至10月中旬

七、学位论文评议

(一)920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所有研究生(含在职)学位论文盲审电子版,并报送至学校学位办。

(二)9月底至11月初,各学科自行组织对未被抽送双盲评议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专家评阅。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为2名,由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担任,校内、外各1名,校外专家不包含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研究生导师(下同)。论文评阅专家并由所在培养单位提名,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论文评阅专家中有1名评定为不合格者,不得准予答辩。

(三)博士学位论文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由学校学位办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抽检评议工作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详见附件9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安排》。

八、学位论文答辩

(一)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

1.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中期考核,修满规定学分。

2.完成课题研究并通过实验记录或轮转培训手册审查。

3.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相似性检测、预答辩和论文双盲评议。已按规定将答辩申请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且双盲评议结果在预定答辩时间前仍未返回者,在签署提交附件7中《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协议》后,可提前进行答辩。

4.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相似性检测、论文评议,双盲抽检合格。

5.申请专业硕士学位者应符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校研字[2015]56号)文件中学位申请相关内容的要求。

6.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先通过学校答辩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国内统计源以上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同时出示其原件)、课程班结业证书、研究生成绩表、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表、专家推荐书、培养费缴纳证明、照片等。

7.非全日制在职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者,须先通过学校答辩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中文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同时出示其原件)、研究生成绩表、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表、专家推荐书、照片等。

8.凡未经批准擅自答辩者,答辩成绩无效。

(二)论文答辩工作基本要求

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具体请见附件13《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

九、学位申请与审核

(一)申请学位条件

1.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学位申请材料齐全。

2.已发表符合附件1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文章条件》要求的学术论文。

(二)有关要求

已毕业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研究生,缓授学位,不需向学校另行申请。缓授学位研究生毕业后根据文章发表条件可向学校申请补授学位。以中文文章申请补授学位者,应在毕业后一年内向学校申请;以SCI论文申请补授学位者,可在毕业后三年内向学校申请;超过时限者,学校不予受理补授学位申请。

十、补授学位条件

20187月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缓授学位、如期刊文章于2018930日前见刊,且已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可于20189月向学校申请补授学位。

20187月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缓授学位、如期刊文章于20181231日前见刊,且已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可于201811月向学校申请补授学位。

补授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2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补授学位工作安排》。

十一、时间安排

8月底,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核完毕同意进入后续流程。

9月,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相似性检测。

9月底至10月中旬,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9月底至11月初,学位论文评议。

1118日前,学位论文答辩。

12月初,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12月中下旬,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本学期学校不举行毕业典礼,有意愿参加毕业典礼的研究生可申请参加2019年春季学期的毕业典礼,具体见《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以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日程安排》。

十二、其它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文摘要字数要求为1000字以内

(二)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不合格或答辩未合格者、且未满最长学制者,可申请重新复审和答辩一次;已满弹性学制的或重新复审和答辩仍未合格者,一律按结业处理。

(三)经《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认可的涉密学位论文,可不参加双盲评议,但必须安排论文评阅。

      (四)《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及相关文件请自行到校园网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相关文件版块浏览。

         附件1.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文章条件.docx

         附件2.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doc

         附件3.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版)格式规定.doc

         附件4.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日程安排.docx

         附件5.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6.2018年下半年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联系方式.doc

         附件7.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表格.zip

         附件8.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安排.docx

         附件9.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安排.docx

         附件10.2018年下半年在职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指南.doc

         附件11.2018年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指南.doc

         附件12.2018年下半年补授学位工作安排.docx

         附件13.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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