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冲补强”提升计划,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类别
(一)总体要求
此次项目申报工作,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近3年内承担过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近年公布的博士硕士论文抽检结果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不予推荐申报。
(二)项目类别
1.研究生学术论坛;
2.研究生暑期学校;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4.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6.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二、申报认定条件及名额
1.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
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且近年来学科发展较快,学术活动比较活跃,新成果较多;所属学科在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拟邀请的省内外相关高校达到一定的数量,能在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邀请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内有相当的影响力。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原则上应在申报成功后一年内完成;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允许线上线下结合的组织形式。
申报限额:我校可申报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项目各3项。
2.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申请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针对广东省及高校研究生培养面临的实际问题,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准确把握时代特征,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项目申报应与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一致。
申报限额:我校申报限额5项。
3.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五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
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现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注重开展课程思政改革,深入挖掘学科育人元素;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申报限额:我校申报限额4项。
4.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团队不少于3人,原则上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课程或相关课程,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案例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原创性案例不少于30%,每个案例不少于1500字。案例库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规范须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教学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成果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案例素材应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案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申报限额:我校申报限额3项。
5.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合作单位应具有高水平的科研人员、相应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提供研究生进入“示范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同一基地涉及两个及以上合作单位时,应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合作双方应制定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相应计划和制度的落实、执行以及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申报限额:我校申报限额6项。
三、项目经费
本次申报的项目经费,由学校提供。各项目在申报时,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科学合理地进行项目经费预算安排。
四、申报材料
申报者于4月28日16:00前将项目申请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包括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申请书扫描件(PDF)、申请书电子版(Word)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封面的“申报单位”统一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其中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gpbsmu@163.com,其他项目申报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pyksmu@163.com。如项目经评审后获得推荐,需补充其他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2022年南方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3.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5.广东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
6.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5日
(联系人:苑老师、胥老师;联系电话:648369、64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