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关于做好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7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为奖励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研究生育教学成果应为反映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可推广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和实践成果。

(二)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三)学校从事研究生(含留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有力促进创新发展,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2.成果需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315日。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以及承担国家、广东省和学校研究生教学改革及研究项目、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4.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5.既往已获奖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或集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2.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时间全过程中出主要贡献。

4.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8人,每人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报1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

三、奖项设置

本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评选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并择优限额推荐申报2025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材料及填写说明

(一)申报材料

电子材料: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PDF格式)

2.教学成果总报告(PDF格式)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PDF格式)。含教学成果应用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佐证材料

4.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需将网址链接填写到申请书相应位置,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6.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PDF格式

7.经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

汇总表以外的其他电子版申请材料,须形成以下2PDF:①申请书(单独提交);②成果附件材料(含成果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其他支撑材料等)。如有视频,提供网址链接填写到相应位置)。详细编辑要求详见附件3。

纸质材料

1.经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单独报送)。

2.成果申请书、成果附件材料(含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其他支撑材料等。)装订成1册(每个推荐项目一式一份,所有完成人签字、推荐单位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表决、加盖单位公章,详细要求见附件3)。

所有纸质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信息完全一致,包括项目排序、申报等级、成果完成人排序等。纸质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底。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推荐将不予受理。

(二)填报说明

申报材料填报说明和详细装订要求见附件3,请各项目在申报时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准备。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pyksmu@163.com,纸质版材料送研究生院303室培养科。

五、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工作安排

1.2025315日前,成果负责人在线完成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填写,提交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或相关部门。

2.202532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或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推荐,报送研究生院。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或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3.2025415日前,研究生院对申报教学成果奖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

4.2025510日前,评审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教育专家委员会议定后予以公示,报学校审批后发文公布。同时拟定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2025年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1.开展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是鼓励广大教职员工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全面分析、梳理人才培养现状,立足现有教学品牌和特色优势,结合以往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及自身教学改革发展实际,整合教育资源,科学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措施和成功经验,择优推荐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的教学成果。

2.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对象负责,对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实施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良好,保证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1.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3.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材料填写及装订说明


                                                                 研究生院

                                                               20241217日

    (联系人:苑琳琳;联系电话:648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