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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3    阅读次数: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拟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提前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习认真刻苦,单科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临床实践和科研工作勤奋踏实,医德医风端正,职业道德良好,无违纪处分。

(三)学位论文综合评价优秀。

(四)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五)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1.连续两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或“校优秀研究生骨干”及以上荣誉称号;

    2.获得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阶段)的毕业研究生;

    3.在省、部级及以上各类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第一、二、三名;

    4.在社会活动中有突出的事迹,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的表彰或奖励;

    5.从事学生党团组织、行政管理和研究生会工作的学生干部,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组织评选工作,经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评审,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学校审批并通报表彰。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校外联合培养单位优秀毕业生由研究生院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情况统筹比例。

四、奖励办法

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励登记表,经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盖章后放入毕业研究生档案,并颁发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涉及广大毕业研究生的切身利益,是加强校风建设,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培养毕业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

2.在评选中,要全面衡量,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定性与定量、平时考核与综合考评、全面发展与单项创先、基本素质与进步幅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表彰的先进性。

3.各培养单位将评优材料于6月3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材料扫二维码(附件3)报送,纸质材料报研究生院3楼301相关表格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管理-表格下载)。优秀毕业生奖励登记表评审意见请填写完整,双面打印。优秀毕业生表彰汇总表纸质版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5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