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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下半年研究生补授学位和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6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7下半年研究生补授学位和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补授和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2017年7月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缓授学位的研究生。

(二)申请2017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在职博硕研究生。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一)2017年9月。此次会议只限于补授学位申请。

(二)2017年12月。此次会议受理补授学位申请和今年下半年答辩的在职博硕生学位申请。

三、申请学位条件

详见附件1、9、10。

四、补授学位申请程序

(一)2017年9月学位会申请补授学位程序

期刊文章于2017年9月30日前见刊、已通过论文答辩、盲审合格并缓授学位的研究生,要求如下:

1、9月2日-9月3日期间发送电子邮件申请到365163521@qq.com,邮件标题为“申请2017年9月补授学位”,内容含学号、姓名、联系电话和学位论文答辩年月。同时,以附件形式发送办理学位证书的照片电子版(仅限于未在学校统一拍摄新华社照片的学生,照片要求参照新华社图片社统一格式)。

2、9月6日-9月7日完成“提交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信息”填报,网址:“http://app.smu.edu.cn:81/paper/login.aspx”。

3、9月6日-9月7日完成 “研究生申请学位信息采集” 填报并打印签名,网址:http://app.smu.edu.cn:81/StudentSys/default.aspx

4、下载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补授学位申请表》(2017版)一式一份(要求有导师中文签名),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上述“3”所打印的“研究生授予学位登记表”,于9月8日到所属学位分委会办公室递交申请。同时,之前未交照片者补交蓝底大一寸相片两张(照片原则上要求由新华社图片社拍摄,办理学位证书用)。

5、9月20日前,各分委会完成材料审核、分委会学位审议,并上交补授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校学位办。

6、9月底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二)2017年12月学位会申请补授学位程序

期刊文章于2017年12月30日前见刊、已通过论文答辩、盲审合格并缓授学位的研究生,要求如下:

1、11月11日-11月12日期间发送电子邮件申请到365163521@qq.com,邮件标题为“申请2017年12月补授学位”,内容含学号、姓名、联系电话和学位论文答辩年月。同时,以附件形式发送办理学位证书的照片电子版(仅限于未在学校统一拍摄新华社照片的学生,照片要求参照新华社图片社统一格式)。

2、11月18日-11月19日完成“提交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信息”填报,网址:http://app.smu.edu.cn:81/paper/login.aspx。

3、11月18日-11月19日完成 “研究生申请学位信息采集” 填报并打印签名,网址:http://app.smu.edu.cn:81/StudentSys/default.aspx

4、下载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补授学位申请表》(2017版)一式一份(要求有导师中文签名),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上述“3”所打印的“研究生授予学位登记表”,于11月20日至22日期间到所属学位分委会办公室递交申请。同时,之前未交照片者补交蓝底大一寸相片两张(照片原则上要求由新华社图片社拍摄,办理学位证书用)。

5、12月8日前,各分委会完成材料审核、分委会会议审议,并上交补授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校学位办。

五、在职博硕研究生申请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一)申请人请于8月29-30日往365163521@qq.com发送申请邮件,邮件标题为“申请2017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邮件内容注明申请人学号、姓名、导师、所属分委会、申请学位层次和类型、联系电话。同时,以附件形式发送办理学位证书的照片电子版(仅限于未在学校统一拍摄新华社照片的学生,照片要求参照新华社图片社统一格式)。请各申请人务必发送邮件,否则之后不予受理答辩申请。

(二)9月4日校学位办将拟申请答辩名单反馈给各分委会办公室。

(三)9月8日、9月15日,由各学位分委会办公室负责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四)9月21日至9月22日,至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办公室递交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南方医科大学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新版)

2、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成绩单

3、课程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硕士研究生需要)

4、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5、学位论文通过相似性检测

6、学位论文(盲审版)电子版

7、《申请学位专家推荐表》2份

8、办理学位证书照片2张

准备材料注意:

1、相似性检测由校学位办完成,研究生将相似性检测结果呈给导师,具体标准由导师和研究生把握,不同意者修改后再检测,导师同意后再参加盲审。各分委会办公室受理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的时间为9月8日、9月15日。

2、研究生提交的盲审论文必须经导师审阅修改,导师同意后才允许参加盲审,文件以“学号+姓名”命名。请研究生严格按照盲审格式要求提交论文,未按要求提交者,延期半年。

3、《申请学位专家推荐表》2份,由两名高级职称以上专家推荐(博士学位论文要求正高以上专家推荐),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4、在职博士生学费请在2017年8月31日前缴齐,不受理欠费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核申请。

5、在职硕士生培养费请于2017年8月31日期间存入学校专用账户,详细信息如下:

户名:南方医科大学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同和支行

账户:635357761115

注意:可转账也可到校内中行现金缴款,但必须保留好转账或缴款凭证,且凭证上要明确显示缴款学生姓名、学号等信息,凭证原件在答辩资格审核时随其它资料一起上交,备校财务查询到账情况和开具发票用,本人保留复印件。

6、办理学位证书的照片,如已参加学校安排的新华社拍摄且照片留在学校,则不需要提交。具体可去学校研院培养科(负责学籍)查询。

(五)9月25日-26日,各学位分委会向校学位办报送在职答辩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9月27日-28日,学校学位办报送学位论文盲审,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双盲,硕士学位论文抽取40%参加双盲。

(七)10月13日前,经学校学位办→各学位分委办→研究生途径反馈答辩资格审核结果。

(八)9月27日至10月31日,经学校学位办→各学位分委办→研究生途径反馈学位论文盲审结果。

(九)10月31日前,各研究生将答辩委员名单、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报所属学位分委会办公室批准。各分委会办公室请在11月3日前将研究生答辩日程上报校学位办,由学校统一公布。

(十)答辩海报、论文评议人和答辩委员聘书,由申请人于10月26日至27日期间到学校研究生公寓楼北楼3楼10304房白老师处领取。

(十一)11月20日前,学位论文答辩,直接由各相关学科组织。

(十二)11月18日-11月19日,完成填报“提交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信息”http://app.smu.edu.cn:81/paper/login.aspx和“研究生申请学位信息采集”http://app.smu.edu.cn:81/StudentSys/default.aspx并打印签名。

(十三)11月20-22日,研究生向所属分委会办公室递交学位申请材料。

(十四)12月8日前,各分委会办公室完成材料审核、分委会会议审议,并上交补授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校学位办。

六、学位评审安排

(一)2017年9月校学位会

1、9月10日~9月20日,各学位分委会会议。

2、9月下旬(暂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决议。

3、9月底或10月初,发放学位证书。

(二)2017年12月校学位会

1、11月28日~12月8日,各学位分委会会议。

2、12月中下旬(暂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决议。

3、12月底,发放学位证书。

七、其它事项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不合格、未满最长学制者,可申请延期再重新评议;答辩未合格者、未满最长学制者,可申请延期再重新答辩一次;已满弹性学制者、重新复审或答辩仍未合格者,不得再次申请学位。

(二)经《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认可的涉密学位论文,可不参加双盲评议,但必须安排论文评阅。

(三)凡是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向学校图书馆系统递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终稿。

(四)《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及相关文件请自行到校园网研究生院主页政策法规或下载天地版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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