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直属单位,各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校研字〔2018〕5号),2019级研究生提前毕业并授予学位推荐审核工作(简称提前毕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9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二、推荐条件和程序
按照《南方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三、申请材料
1.《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报表》(附件2,个人填写);
2. 研究生在读期间课程成绩单及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书);
3.《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汇总表》(附件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填写)。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提前毕业推荐审核工作,应从严把握,择优推荐。
2.批准提前毕业的研究生,不得因任何原因缓授学位,否则提前毕业资格无效。
3.申报提前毕业资格时须提交已发表期刊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其中仅提交论文录用通知者其论文须于2021年5月15日前见刊或在线发表,否则不能进行毕业答辩(此前已完成答辩者答辩结果视为无效),同时取消提前毕业资格。
4.相关申请材料请于2021年3月5日前送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时提交电子文件至pyksmu@163.com。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报表
3.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8日
(联系人:苑琳琳,联系电话:61648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