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38号)要求,现就做好有关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台湾、港澳及华侨研究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
2.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在校期间未受到各类处分或通报批评。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一)名额分配
教育部分配至我校的台湾、港澳及华侨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共计9名,其中:
1.台湾学生奖学金:硕士三等奖1名;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硕士特等奖1名,硕士一等奖1名,硕士二等奖2名,硕士三等奖4名。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特等奖20000元/人、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7000元/人、三等奖5000元/人。
三、材料报送
1.申请学生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研究生入学成绩单(网站截图纸质版);
3.研究生在学期间课程成绩单(纸质版);
4.参与科研课题、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5.各培养单位请于2019年12月25日中午12:00前上报相关材料。
四、评选程序
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培养单位初审上报,研究生院将按照教育部分配的名额组织评审,依据校内相关评审工作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并公示后报送上级审定。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5.2019年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获奖名单分配表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61648364)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