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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骨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    阅读次数: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学院、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顺德校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的要求,激励我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勤奋钻研,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方面发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评选2016-2017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骨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 作风正派,团结友善,尊敬师长,积极参加集体和公益活动;

3. 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成绩优良,勇于创新;

4. 优秀研究生骨干的评选条件要求被评选人在此学年度内担任研究生班班长、培养点点长(被聘任为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以及研究生党团组织、研究生会(含研究生分会)骨干;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骨干:

1)此学年度违反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受到学校、培养单位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理或处分者;

2)经学校批准休学或复读不满半年者;

3)不服从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工作安排者;

4)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三、评选办法

1. 评选程序。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党支部组织评选工作,经群众评议,导师推荐,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评审,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研究生工作部报学校审批并组织颁奖。

2. 评选比例。优秀研究生的比例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总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骨干的比例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总人数的4%。研究生总人数不足10名的单位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骨干不超过1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研究生总人数1%的比例负责组织校研究生会优秀研究生骨干评选工作。

四、奖励办法

评选结束后,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彰获奖研究生。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填写优秀研究生、研究生骨干奖励登记表,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批盖章后装入研究生学籍档案,并由研究生工作部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 秀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倡导科学研究中起着重要作用,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评选中,要全面衡量,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培养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细则,但不能降低和违反本文件规定的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2. 各培养单位将表彰名单和奖励登记表于1212日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请以word形式发送至2958411216@qq.com。奖励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A4纸打印,导师和培养单位意见齐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各培养单位优秀研究生、研究生骨干表彰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1. 南方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骨干奖励登记表

          2. 南方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登记表

          3. 优秀研究生、研究生骨干表彰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

2017年11月27

(联系人:汤慧杰,联系电话:61648367